上班途中遭同事報復受傷,可認定為工傷?
2016-06-30 | 瑞方人力
案例
楊某系某公司生產部經理。該公司生產部員工蔣某被公司開除后,其丈夫張某遷怒于楊某,在楊某上班途中將其毆打致傷。事后楊某向當地社保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為楊某在上班途中受到暴力傷害不符合工傷認定的范圍,不予認定為工傷。楊某隨后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法院一審、二審均維持原判。
瑞方解讀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2】楊某在上班途中受到暴力傷害的情形不符合上述規定,楊某認為其受傷的時間應認定是工作時間的延伸,受傷的場所應認定是工作場所的延伸沒有法律依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是認定工傷的必要條件。另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才能認定為工傷。
上一篇:
臨時雇傭人員發生事故死亡,可認定為工傷?
熱門資訊
瑞方人力斬獲2018年中國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類值得信賴品牌獎
2018-04-19
瑞方人力榮獲“2018中國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值得信賴品牌獎” ?
2018-04-19
入職前工作流程
2017-10-10
勞資糾紛處理流程
2017-10-10
幾種合理避稅方式
2017-10-10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
2017-10-10
官方!海南2017年社保繳費基數最新調整:平均工資4867元
2017-09-13
28省份明確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部分地區上調_28省份高溫津貼標準一覽表
2017-09-13
新生兒社保如何辦理新生兒辦社保有什么用
2017-06-08
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延遲退休規定2017
2017-06-07


































